【投基有道】浮动费率产品知多少?

时间:2025-06-03   作者:长江资管公募FOF团队

5月23日,26只新型浮动费率基金获证监会注册,这26只产品从5月16日申报到获批,仅用了一周时间,充分体现了监管部门对此类产品的重视程度。本期我们就围绕其诞生背景、主要类型、收费模式等,为大家简单科普一下浮动费率基金——


1、新型浮动费率基金诞生背景


5月7日,证监会发布了《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旨在通过机制创新和监管升级,推动行业有序稳健发展。 新规聚焦公募基金行业核心痛点,从基金运营、业绩考核、行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性完善:

 

1)基金运营方面:建立基金业绩与管理费深度挂钩的浮动费率机制,并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机制,推动基金收益与投资者回报有效对齐,同时引导降低各类基金费用,实质性减轻投资者负担。

 

2)业绩考核方面:对基金公司及管理人员的业绩评价更加强调中长期维度,将投资者实际回报作为薪酬激励和监管考核的核心指标,强化长期价值创造。

 

3)行业发展方面:通过鼓励权益类创新、提升产品注册响应效率、支持浮动费率及长期持有类产品等举措,推动基金行业向多元化、差异化、专业化方向升级。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浮动费率基金应运而生,作为一种管理费与特定指标动态挂钩的公募基金产品,其核心目标是通过调整费率机制,实现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利益的深度绑定。

 

2、浮动费率基金有哪些主要类型?

 

根据挂钩指标的不同,浮动费率基金的主要类型通常有以下几类:

 

1)主要与业绩挂钩:管理费根据基金实际收益、相较于业绩基准的超额程度分档收取。该模式通过对产品超额收益的激励,鼓励基金经理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为投资者赚取更多利润。

 

以某只产品为例,根据基金合同所阐述:当封闭期内基金年化收益率超过8%且超过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年化收益率时,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8%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年化收益率的孰高者)的部分,按20%的计提比例计算业绩报酬。业绩报酬计提比例年化不超过 1.0%。

 

该例中的产品,会对超过8%(绝对收益)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年化收益率的孰高者部分的年化收益,按20%计提比例计算业绩报酬,同时对这一比例的上限进行了约束,最多不超过年化1.0%。

 

2)主要与持有时间挂钩:管理费率随投资者持有份额的时间延长而递减。该模式通过费率递减引导投资者长期持有,避免短期频繁申赎。

 

3)主要与规模挂钩:基金规模越大,管理费率相对越低。例如,规模超过100亿元时,超出的部分管理费率从1.2%/年降至0.6%/年。该模式本质上是将基金公司利用规模优势赚取的收益让利给基民,有助于引导基金公司相对淡化规模,进而注重持有人体验等其他指标。

 

这种收费方式与香港公募基金的收费方式比较类似,都采取阶梯收费的模式——基金规模增长后,边际费率开始下降,规模越大费率越低。以香港的盈富基金(ETF产品)为例,其管理费就是根据管理规模采取四档收费模式,从0.045%/年至0.015%/年不等。

 

3、新型浮动费率基金有何不同?

 

本次获批的新型浮动费率基金,与以往浮动费率基金最大的不同在于收费模式上,综合了基金业绩、基金持有时间、基金规模的角度进行管理费率的收取,更为科学合理。

 

以某浮动费率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为例:当投资者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持有期限不足一年(即 365 天,下同),则按1.20%年费率收取管理费;持有期限达到一年及以上,则根据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分别确定对应的管理费率档位:

 

若持有期间相对业绩比较基准(Rb)的年化超额收益率超过6%且持有收益率为正,按1.5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若持有期间的年化超额收益率在-3%及以下,按 0.6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其他情形按 1.2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

 

整体而言,新型浮动费率产品以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为核心挂钩指标,管理费率根据基金实际收益与基准的偏离程度分档调整。此外,本次获批的新型浮动费率基金产品采用开放式运作设计,兼顾长期投资与流动性需求,而过往产品中部分需封闭运作(例如需要三年的锁定期)

 

通过非对称费率设计、精细化挂钩基准、开放式运作等创新,新型浮动费率产品或将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手,推动基金公司从规模导向转向业绩导向,切实以投资者利益为本。

 

风险提示:本材料的数据、信息、观点和判断仅是基于当前情况的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且今后可能发生变化。基金投资有风险,既可能产生收益也可能发生损失。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及市场上其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公司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