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长江楚越-苏宁3期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并出具《关于对长江楚越-苏宁1-10期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现将本专项计划的推广信息公告如下:
计划名称 | 长江楚越-苏宁3期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管理人 |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
推广机构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或计划管理人指定的其他机构 |
注册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销售对象 | 本次资产支持证券的销售对象为中国境内具备适当的金融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参与者除外)。 |
推广日期 | 2019年6月11日至6月18日 |
参与人数 | 不超过200人 |
参与价格 | 本次资产支持证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
参与金额 | 合格投资者首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推广期间每次追加申购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且必须为100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的整数倍。 |
募集规模 | 本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的目标募集规模为1.60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募集规模1.51亿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募集规模0.09亿元。 本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实际募集规模以届时计划管理人公告为准。 |
信用评级 |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情况、交易结构安排、增信安排等因素,评估了有关风险,给予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AAA】评级。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未予评级。 |
重要提示:
1、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专项计划资产,但不保证专项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对专项计划未来的收益预测仅供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参考,不构成管理人、托管人、推广机构保证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2、本公告仅对本专项计划推广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在参与本专项计划前请详细阅读《长江楚越-苏宁3期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长江楚越-苏宁3期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
3、投资者可登录管理人网站(www.cjzcgl.com)或咨询参与网点工作人员了解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