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18年7月11日出具的《关于对长江楚越-苏宁1-10期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8]701号),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作为管理人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设立“长江楚越-苏宁3期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或专项计划)。
截至2019年6月13日,本专项计划的销售推广工作已完成。截至2019年6月14日,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专项计划实际收到认购资金16,000.00万元,达到《长江楚越-苏宁3期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约定的专项计划目标募集规模。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以及《长江楚越-苏宁3期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长江楚越-苏宁3期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标准条款》等文件有关约定,本专项计划已符合成立条件,于2019年6月14日正式成立,资产支持证券于当日开始计息。
一、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资产支持证券简称 | 发行规模(万元) | 每份面值(元) | 信用评级 |
优先级 | 15,100.00 | 100 | AAA |
次级 | 900.00 | 100 | — |
合计(万元) | 16,000.00 |
推广对象 | 符合《管理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 |
托管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
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交易场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二、专项计划备查文件
1、长江楚越-苏宁3期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
2、长江楚越-苏宁3期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之专项计划合同标准条款
3、长江楚越-苏宁3期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之基础资产买卖协议
4、长江楚越-苏宁3期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之基础资产管理服务协议
5、长江楚越-苏宁3期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之托管协议
6、长江楚越-苏宁3期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之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含风险揭示书)
7、长江楚越-苏宁3期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信用评级报告
8、长江楚越-苏宁3期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法律意见书
9、计划管理人的业务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10、 托管银行的业务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
备查文件查阅地点: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一座27层
联系电话:021-80301252
传真:021-80301399
联系人:李燕君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